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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允许高速路称重误差为5 称重有异议可申诉
 
作者:admin   来源:未知   发布时间:2012-04-19

    广西高速公路7月1日起实施计重收费政策后,部分司机对收费站称重设备的准确度提出了异议。为了保障计重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,近日,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邀请有资质的计量机构,选择全区高速公路20家收费站的称重设备进行抽检。

    一家计量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,大货车是“道具车”,装载着货物,总重是35.88吨。在检验中,该货车将以不同的行驶速度,通过同一出口通道10次,需经过10次的称重。如果有一次的称重结果超出了2.5的误差(与货车总重35.88吨相比),该通道的称重设备就不合格,就必须进行重新调试,需要再经过检验才能使用。

     计量机构的相关负责人说,接受高速公路部门的委托后,他们对高速路的20个收费站进行检验,高岭收费站是第15个接受检验的收费站,从前15个收费站称重设备检验的结果看,误差都没有超标,这些收费站的检测设备基本合格。

    在现场的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,为了严格检验,广西高速公路所有被检验的称重设备,其误差只能在2.5%以内,但按照广西的计重收费政策,称重设备交付给收费站使用后,计重收费的设备动态称,误差则允许在5%以内。即计重设备的称重结果,如果与车货的实际总重的误差在5%以内,则以该次的称重结果为准,司机就应该按称出来的重量缴费。

     该负责人说,车速会影响重量。由于是动态称,以不同的车速经过收费通道,称重的结果会不同、这也是造成称重结果不同的原因。按照测试,车辆通过秤台时,应从车道中间缓慢匀速通过,时速低于5公里时称量结果最为准确,突然加速和刹车均会造成称量数据的增加。

    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计重收费称重设备的质量和精度,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并保证其技术的先进性及质量的可靠性。

    按照规定,每条车道的秤台,从生产、安装、调试和计量标定,都经过权威部门的层层把关和认定。正常使用后,每年重新标定一次,秤台中途发生大规模故障需要吊出检修时,必须重新进行计量标定。

    按照我区计量管理规定,不能在车道上复秤,若对称重计量结果有争议,可向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或技术监督部门申诉,收费站的计重收费的公示牌,都公布有相关的投诉号码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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